智通财经APP讯,华鼎股份(601113.SH)发布公告,公司于12月14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邹春元、廖新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49号)。经查,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邹春元、廖新辉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存在履行业绩补偿及信息披露不及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