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大国际(00909)公布,诚如之前公告所披露,2015年1月21日,前董事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就香港高等法院2014年12月24日所颁布的裁决的上诉通知书,就公司所深知及尽悉,直至公告日期,前董事仍未就上诉的聆讯排期;若有建议,公司将采取所需行动对上诉进行抗辩。
此外,诚如2017年3月24日公告所披露,香港高等法院已于2017年3月16日颁下公司胜诉的出售令,据此,公司(除其他事外)可以按出售令内的条件,通过香港法例第571章的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持牌证券公司,对停职董事持有Zhong Da (BVI) Limited资本中57.22%的受益权以私人配售方式出售。公司正就执行该出售令作准备,并按出售令与若干配售代理就出售Zhong Da (BVI) Limited的股权进行蹉商。
另外,第三除牌阶段将于2017年11月19日到期,公告日期,公司正与相关卖方就收购潜在目标集团,正尽最大努力落实条款,并向联交所提交复牌建议书。公司已聘用若干的专业顾问,进行收购相关的准备工作,以及拟定复牌建议书,公司将进一步聘用其他专业顾问,以处理恢复股份买卖所需要的其他工作。
除了在维持与寻求发展现有业务之余,诚如之前公告所披露,香港管理层一直不断致力扩展及进一步发展公司现有的贸易业务。公司一直不断寻找潜在业务伙伴或客户,在相关的领域下扩展其他产品及商品的交易。
然而,基于现正进行复牌准备,公司正在审视,亦将不时审视集团因任何收购而扩大后的业务。在复牌后,集团可能会调整业务发展策略及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