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昊志机电(300503.SZ)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汤秀清先生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泳林先生的相关通知:
1、汤秀清先生于2023年3月24日收到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金检刑不诉【2023】1号)及《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金检解保【2023】1号),相关主要内容如下:经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汤秀清不起诉。因决定对汤秀清不起诉,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解除对汤秀清的取保候审措施。
2、肖泳林先生于2023年3月24日收到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金检刑不诉【2023】2号)及《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金检解保【2023】2号),相关主要内容如下:经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肖泳林不起诉。因决定对肖泳林不起诉,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解除对肖泳林的取保候审措施。
目前,汤秀清先生和肖泳林先生均在公司正常履职,其后续正常履职不受影响。上述事件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