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9日,上交所向东方材料(603110.SH)下发监管工作函,就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提出监管要求。同日,东方材料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向诺基亚收购TD TECH 51%的股权。对此,作为持有TD TECH49%股权的重要股东,华为深夜声明称,没有任何意愿及可能与新东方新材料合资运营TD TECH。
4月9日,东方材料披露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全部投向“收购TD TECH 51%股权”项目。收购的交易对方为诺基亚。收购完成后,TD TECH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方材料还在预案中提示,未来若TD TECH与华为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可能对TD TECH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同日晚间,华为通过官网发表声明称,作为TD TECH的股东,华为认同诺基亚出售股权,但购买股权者要拥有同样的战略能力才具备延续既有合作的基础。华为没有任何意愿及可能与东方材料合资运营TD TECH。华为正在评估相关情况,有权采取后续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优先购买权、全部出售股份退出、终止对TD TECH及其下属企业的有关技术授权。
4月10日,有媒体记者致电东方材料相关负责人,其表示会与各方沟通,后续事项以公告为准。对于启动收购前是否与华为有过接洽,公司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