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宏信建发(09930)发布公告,公司宣布,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即截止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日期后第30日)结束。
整体协调人及联席全球协调人已向公司确认,国际发售并无超额分配。整体协调人及联席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稳定价格操作人于稳定价格期就全球发售并无进行任何稳定价格行动。超额配股权并无行使,且已于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即截止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日期后第30日)失效。因此,概无任何股份已经或将会根据超额配股权发行。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而联交所已根据上市规则第8.08(1)(d)条授予公司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规定。因此,公司的最低公众持股量应为 21.80%,且公司符合联交所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公众持股量规定。董事确认,紧随稳定价格期结束后,公司将继续遵守以上公众持股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