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中信证券分析师陈聪等人在近期报告《本轮城中村改造的承继和创新》中认为,本轮城中村改造和历史上的棚改,不同点多于相同点。本轮城中村改造在区域上,在主要工作方式上,在受益主体上都和历史上的棚改政策有比较大的区别。
具体而言,在区域方面上,棚户区改造是针对全国的,其中尤以三四线城市为重点区域,本轮城中村改造则专门针对超大特大城市:
由于当时的棚户区改造以资金驱动为主要手段,以大拆大建为主要模式,拆迁较为容易的三四线城市进展快,需求迫切但情况复杂的超大特大城市进展缓慢。换言之,棚改是先易后难的改革。
但是,大量货币化资金投入,使得三四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且三四线城市人口和产业相对薄弱,开发规模过大,一定程度增加了经济运行长期风险。
本轮城中村改造从一开始就在区域上限定于超大特大城市,从居民的切实需要出发,从城市的客观实际出发,在有人口流入产业基础的大城市搞城中村改造。
由于一线城市的城中村情况更加复杂,本轮改革可以说是啃硬骨头的改革,这可能意味着资金投入速度更慢,对经济的边际拉动更渐进,但也可能意味着政策的长期副作用少,社会争议少。
在工作的主要方式上,本轮改造与棚户区改造重点不同:
棚户区改造不乏大拆大建的案例。当时全国人均居住面积还比较低,但大拆大建也确实留下了城市千篇一律,短期供给过大,社区配套不合理,职住不平衡等一系列问题。
我们认为本轮城中村改造更像“绣花”功夫,适应当前人均居住面积相对较高,但居住环境和城市面貌亟待改善的事实。
2023年7月,广州连续发布了《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和《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征求意见稿)》,主要聚焦通过城中村改造加强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推动城中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留住乡愁;加强树木保护;补偿安置和权益保障;拆迁补偿争议解决;鼓励将集体用地转为国有土地等领域。我们认为,城中村改造是针对集体用地更为复杂全面的城市功能区的环境更新,既包含了拆除重建的全面改造,也包含维持建筑格局的微改造,还有介于两者之间的混合改造。
在受益主体上,本轮城中村改造更为聚焦:
相比棚改而言,本轮城中村改造的受益主体更聚焦,其受益时间更长。
棚改本身推动了澎湃的建设需求,驱动了上下游的扩大再生产。城中村改造则要求“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
从短期拉动投资的角度,我们认为无论是房地产开发还是基础设施建设,本轮城中村改造的增量影响都将低于2015年前后。
但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我们预计这轮城中村改造能解决长期问题,并十分有利于具备资产综合运营能力的企业,及具备空间服务经验的企业。政策不仅驱动了一部分营建的机会,更诞生了大量运营服务的商机。
本文转载自华尔街见闻;智通财经编辑: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