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002673.SZ)因内部问责不到位等原因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西部证券(002673.SZ)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智通财经APP讯,西部证券(002673.SZ)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3号),原文如下:

“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存在部分项目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对投行业务人员考核体系不合理,内部问责不到位,且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严格履行合规审查。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廉洁从业规定》)第六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按照《保荐办法》第六十四条、《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和《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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