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1日,中国证监会公示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9日)。其中,证监会要求太美科技说明公司股东2023年9月股权转让价格与前次相比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等。据港交所1月29日披露,太美科技递表港交所主板,摩根士丹利及中金公司为其联席保荐人。
具体来看,证监会公示指出,请太美科技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你公司股东2023年9月股权转让价格与前次相比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请说明本次申请“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是否按规定予以披露。
三、请说明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和存储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情形,以及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四、请说明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相关规定要求,并说明相关依据。
五、请说明曾经申请A股上市的相关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据招股书,据灼识咨询的资料,以2022年的收入计算,太美科技是中国生命科学研发和营销领域最大的数字化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为生命科学行业的产业链各方设计并提供专业的软件及数字化服务。目前,公司正在建设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以加速创新药及医疗器械等生命科学产品的研发和营销。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的在手订单金额为人民币16亿元,涉及软件产品及数字化服务项目逾3300个。通过全面的客户支持,公司2022年的核心客户的留存率高达94.7%。此外,公司的客户数量从2021年的908个增长至2022年的1033个。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已为1300多家制药企业及受托研究机构提供服务,覆盖全球25大制药企业中的21家及中国医药创新企业100强中的90家。根据灼识咨询的资料,按客户数量计算,公司已成为中国生命科学研发和营销领域应用最广泛的数字化解决方案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