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实集团(01113)及长江基建集团(01038)等组财团拟129.79亿澳元收购澳洲能源基建资产

长实集团(01113)、长江基建集团(01038)、长和(00001)及电能实业(00006)联合公布,就此前拟联合收购澳洲能源资产APA Group(目标公司)。于8月12日,由长江实业、长江基建及电能实业组成的财团与竞投公司及目标公司订立有关落实收购事项的实施协议。

智通财经APP讯,长实集团(01113)、长江基建集团(01038)、长和(00001)及电能实业(00006)联合公布,就此前拟联合收购澳洲能源资产APA Group(目标公司)。于8月12日,由长江实业、长江基建及电能实业组成的财团与竞投公司及目标公司订立有关落实收购事项的实施协议。

公告称,所有目标公司证券将按照信托计划条款转让予竞投公司(合营企业附属);所有目标公司证券的计划代价将为约129.79亿澳元(相当于752.78亿港元)。

就收购事项,财团成员亦于8月12日订立财团成立协议。据此,在完成若干条件的规限下,相关财团成员将订立合营交易以(其中包括)组成财团、订立股东协议并按相关比例或经修订相关比例(视情况而定)就竞投公司进行的收购事项间接提供资金。

目前预计长江实业将拥有财团60%至80%的权益,而长江基建及电能实业均将拥有财团10%至20%的权益。倘未就长江基建或电能实业的参与取得合营交易股东批准,财团成员组合将会有所更改,致使长江实业将于财团拥有不低于80%的权益而其余权益将由长江基建或电能实业(视情况而定)拥有。

倘财团乃按照合营交易组建,合营企业将由相关财团成员透过财团间接控股公司按照相关比例(或经修订相关比例,倘适用)间接持有。

公告显示,APA Group为澳洲能源基建资产的拥有人及营运商,包括能源基建(包括位于澳洲各地的燃气输送、燃气储存及加工、燃气及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为目标公司的大部分能源投资及第三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以及对非上市实体的能源投资。其2016财年-2017财年,税后利润为1.79亿澳元及2.37亿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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