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石油(00632):巴比伦要求公司3星期内偿还3200万港元

东方明珠石油(00632)公布,于2018年8月29日,该公司收到来自巴比伦的日期为2018年8月29日的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该公司3星期内偿还3200万港元款项。若该公司未能于3星期内偿还该款项,巴比伦或呈请将该公司清盘。该公司正就此事寻求法律意见。

智通财经APP讯,东方明珠石油(00632)公布,于2018年8月29日,该公司收到来自巴比伦的日期为2018年8月29日的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该公司3星期内偿还3200万港元款项。若该公司未能于3星期内偿还该款项,巴比伦或呈请将该公司清盘。该公司正就此事寻求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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