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瑞恩资本RyanbenCapital”。
港交所早前曾爆出前高层怀疑受贿,不当便利最少30宗新股申请。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表示,现阶段不评论有关个案,但就表明若发现有公司的上市地位涉嫌经不当方式审批的指控属实,证监会可根据现行法例,采取包括指示交易所暂停该证券的交易,或反对一间公司上市。
刘怡翔在10月23日书面回复议员有关上市过程的提问,他表示,由于廉政公署和证监会已分别在6月26日发出新闻公布,政府现阶段不会评论该个案。
但就香港整体的上市制度而言,刘怡翔表示,香港有全面的制度,监管上市安排及运作。被问到若发现有公司以不当方式上市会如何处置,他指一旦发现指控属实,证监会及港交所会视乎个案的实际情况,包括所干犯的罪行及涉案地点、以及公司的偿付能力及可行性等,按《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的条款作出处理,包括可能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根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证监会具法定权力,可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采取不同的行动,包括指示认可交易所暂停指明证券的交易,或反对一间公司的证券上市。
证监会目前对港交所执行或处理上市,以及其他事宜的方式进行特别检视。证监会现阶段没有进一步数据提供。证监会会继续检讨现行上市制度,以确保制度稳妥,以及避免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