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贵州茅台(600519.SH)公告,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茅台销售公司”)、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已注销)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茅台集团公司”)共同签订了《商标许可协议》。鉴于上述协议已经到期,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茅台集团公司继续签订《商标许可协议》。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显示,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商标许可使用,许可商标范围在原许可商标基础上扩大至82件,包含“茅台”“贵州茅台”“MOUTAI及图”“飞天”“茅台王子”“茅台迎宾酒”等茅台系列品牌商标和酱香系列品牌商标。许可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