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隆基股份(601012.SH)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变动的通知,李振国先生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再质押,李春安先生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公告显示,李振国先生于2021年9月9日将其原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的2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李春安先生于2021年9月9日将其原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的462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李振国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同时,将其所持2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继续为公司在银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