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投资(00174)公布,就有关资本化股东贷款及发行可换股优先股,由于若干条件于经延长截止日期,即2017年5月31日前未获达成,资本化及认购协议已不再具有任何效力及作用。
诚如公司2017年1月27日公告所披露,拟以每股3.0港元向大股东远洋集团旗下公司发行5.97亿股新可换股优先股,以资本化本金额17.82亿港元的股东贷款及应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