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31日,广东证监局对陈骞出具警示函。经查,陈骞于2016年5月起至今任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鹏辉能源,300438.SZ)独立董事。2021年11月22日及23日,陈骞配偶的证券账户通过二级市场买入鹏辉能源股票共计73,900股,买入均价52.82元/股,成交金额3,903,030元;11月23日及24日,该账户卖出鹏辉能源股票共计73,900股,卖出均价53.82元/股,成交金额3,977,451元。陈骞作为鹏辉能源的独立董事,其配偶的证券账户在买入鹏辉能源股票六个月内卖出,有关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