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7日讯,兖州煤业(01171)公布,若董事会行使授权回购股份,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注销回购的H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公告称,凡该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该公司通知债权人第一次公告(即2017年6月29日)之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该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该公司通知债权人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向该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该公司提供相应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