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创优品(09896)批驳Blue Orca沽空报告毫无依据

名创优品(09896)公布,以回复Blue Orca Capital(Blue O...

智通财经APP讯,名创优品(09896)公布,以回复Blue Orca Capital(Blue Orca)于一份报告中的指控。

如公司先前所披露,于2022年7月26日,沽空机构Blue Orca发布一份针对公司的报告。于过去两天,公司一直向由该公司董事会成立的独立委员会报告其初步调查结果以反驳该报告中的关键指控,该独立委员会旨在监督就该报告中相关指控所开展的独立调查工作。

公司向独立委员会报告的初步调查结果如下:

1. 特许经营业务模式

公司认为,该报告中关于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模式的指控毫无依据。诚如公司先前于美国及香港提交的文件所披露者,公司采取名创合伙人模式作为其于中国开展经营的主要业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当一名名创合伙人加入该公司门店网络时,该名创合伙人(而非该公司)自行承担相关的资本开支和运营费用。该公司仅以门店管理和咨询服务的形式向名创合伙人提供运营指导。公司所有名创合伙人均独立于该公司,在法律上、经营上或其他方面均不由该公司拥有或受公司控制。

过去,若干名创合伙人曾要求该公司在一些行政工作上向其提供协助,例如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注册。有时,在提供所要求的协助时,公司部分员工可能发现有必要或适宜从而自发向当地主管部门提供他们的姓名和联系信息,这些信息进而成为名创合伙人拥有及经营的一些门店注册备案的一部分。该报告中“620多家”门店由“名创优品行政人员或与主席有关连的人士注册”的指控失实。据公司所知,该公司员工按上述方式提供其姓名所涉门店的数量仅占公司总门店数的极小一部分。而且,追溯该等情况发生的原因大部分可归咎于工作职责涉及公司注册等政府关系的相同几名员工。个别员工的此类未经批准的做法已基本被制止。截至本新闻稿日期,据公司所知,仅有三家名创合伙人拥有的门店的注册备案中涉及公司基层员工的姓名。公司管理层或其亲属的姓名并未出现在名创合伙人门店的注册备案中。

在任何情况下,以上所述概不表示这些独立经营的门店仅仅因为获该公司或其僱员提供临时性行政协助而成为公司拥有或控制的门店。诚如公司先前于美国及香港提交的公开文件所披露,除直营店及代理商经营的门店外,中国所有名创优品及TOP TOY门店过去及目前均由始终独立于公司及公司管理层的名创合伙人拥有。此外,诚如先前所披露,在名创合伙人模式下,公司不是在产品交付予其名创合伙人即确认收入,而只有在其名创合伙人将产品销售予终端客户后方确认。如此的收入确认时间让公司夸大所报告的名创合伙人数量的动机大大降低。

2. 涉及公司主席的土地交易

公司认为该报告指控叶主席通过一系列房地产交易挪用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亦毫无依据。于2020年12月,名创优品及叶主席就于中国购买一幅地块建设办公楼成立合资企业,叶主席持有合资企业80%权益,名创优品持有余下20%。于2021年10月,名创优品以人民币6.95亿元购买叶主席所持有的80%权益。前述交易完整、準确地披露于该公司就香港首次公开发售刊发的招股章程及日期为2020年12月11日及2021年9月26日的新闻稿。此外,该等交易已妥善提呈该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并经彼等批准。

然而,该报告指控叶先生从未向合资企业注入任何现金。因此,该报告指控公司于2021年10月全面收购叶先生所持股份而支付的款项为“竹篮打水一场空”。该报告并不正确。

为获得合资企业80%股权,叶先生向合资企业作出如下出资:(i) 于2021年2月2日,YGF MC Limited(叶先生个人所有的一家公司)向合资企业注资3450万美元; (ii) 于2021年2月4日,叶先生透过其拥有及控制的另一家公司获得贷款人民币3.2亿元,并将贷款所得款项注入合资企业;及 (iii) 于2021年5月25日,YGF MC Limited再次向合资企业注资人民币2亿元。

如上文所示,叶先生向合资企业注资合共约人民币7.43亿元。当名创优品于2021年10月全面收购叶先生于合资企业的80%股权时,该公司已委聘一名独立第三方估值师对合资企业进行估值。加上叶先生于合资企业的其他权益,叶先生所持合资企业的总权益估计超过人民币7亿元。该等数目均超过人民币6.95亿元,即名创优品全面收购叶先生于合资企业的股份而支付的金额。

3. 该公司的业务前景

最终,公司认为该报告关于公司业务前景的描述毫无依据。例如,公司降低授权费并非公司陷入困境的迹象,而是公司为激励名创合伙人在中国三线及以下城市开设门店而深思熟虑的战略的一部分。该战略获得成功。正如香港招股章程第250页所披露,名创优品在中国三线及以下城市的门店数量从2019年6月30日的806间增加至2020年6月30日的894间,并增加至2021年6月30日的1137间。同比,名创优品在中国三线及以下城市的门店数量由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1029间增加到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1307 间。

公司从名创合伙人收取的授权费收入于相关期间亦有所增加。截至2021年及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从该公司名创合伙人收取的授权费收入分别为人民币2030万元和人民币4220万元。

关于门店关闭,该报告引用了数家媒体几年前报导的不准确的闭店数据。有关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关闭门店数量的最新信息,以及截至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相同指标,可在香港招股章程第249页和第255页查阅。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